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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记者赵文君)市场监管总局19日对外发布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特供酒公告,从生产、市场销售、监管餐饮、总局制售广告、发布宣传、公告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严禁
公告明确,特供酒“特供酒”的市场范围为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监管标志性建筑物、总局制售官方活动等信息的发布酒品,“特供酒”为假冒伪劣酒品。公告
公告从生产、严禁销售、特供酒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对于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违法生产、销售,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严禁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严禁违法推销、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公告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推动全社会共同抵制“特供酒”。
据介绍,2024年3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清理,深挖非法制售源头,铲除违法链条,严打重处不法分子。